樺晟公司因違反重訊規定 被罰新台幣5萬元

櫃買中心對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(3202)處以5萬元的違約金,因為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多項重大訊息,包括114年3月營業額、資金貸與和獨立董事辭任等情況。櫃買中心強調,樺晟須在限期內改正,並改善公司治理,以保障投資人的權益。
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是確保資訊透明的重要步驟,如有疏漏,可能損害公司聲譽,並引發主管機關的處罰,間接影響股價和投資人的信心。投資人應密切關注該公司的後續公告,並在投資決策時審慎評估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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